货物运输保险的细节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22-08-31 点击:504
许多人在为我们的货物投保时往往粗心大意,忽略了细节。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时,有些细节特别值得投保人注意。
在确定保险货物的保险金额,根据运费价格、货物性质、包装特点、运输路线等确定保险种类后,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货物的有关单证和检验证明,办理保险货物的保险手续货物运输保险。请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填写申请表。保险单是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依据,也是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、接受保险的重要依据。申请人应当详细、清楚地填写申请表的各项内容。
二、被保险人栏应按保险权益实际相关人的职称全称填写。因为保险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。买受人是被保险人的,保险责任自货物装船之日起计算;出卖人是被保险人的,保险责任自保险单载明出发地之日起计算。
三、货物名称应填写,不应笼统填写。标记应与提单上的标记一致,特别是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实际标记一致。包装的数量应根据包装的性质,如箱、包、件、捆和数量,明确规定。
四、保险金额一般按发票金额的10%计算,保险费的比例不超过30%;货物的国内水陆运输可按发票金额或发票金额加运费投保。
五、运输工具为船舶运输的,应当写明船舶名称,并写明拟转让的运输;为火车、汽车、航空运输的,只能写明火车、汽车品牌或者航空运输(或者航班号)指定联运方式。
六、出发日期,有确切日期的,应当填写具体日期;如果没有确切日期,应当填报日期。
七、提单或运单号码、航程或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。
八、投保险种应填写清楚与保险人有其他险种或者其他特别约定的,也应当在本栏注明。
九、货物保险的保险日期应当在船舶开航或者运输工具开航之前。
电子物流保险平台提示:我们申请货物运输保险时,需要注意保险种类、货币价值等条件必须与销售合同和信用证所列的保险条件一致;保险后保险项目如有错误或遗漏,需及时向保险人申请更正;否则,如与货物保险单填写的信息不符,将影响保险人及时准确理赔。